CYCU Mandarin Learning Center
【華師徵才】
誠徵 華語見習教師
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培育有志從事華語教學工作之華語文教學系學生,並提供在學期間教學現場見習及未來銜接職場之管道,特訂定「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見習教師培育要點」。
01
適用對象
華語文教學相關科系四年級在學生。
02
見習時間
配合本中心每年訂定正規學季班之課程期間,共 11 週,每週入班教學觀摩時數至少須達 6 節課。見習期間由本中心指派一名資深教師(以下簡稱大老師)協助督導。
11
週課程期間
6+
節課/週
03
見習內容
- 教學觀摩
- 試教
- 作業及考卷批改
- 大老師交辦教學相關事宜
- 每次觀摩後填寫觀課紀錄表及反思
04
試教安排
見習期間於季中、季末各安排 1 次試教,每次 1 節課,試教內容及時間由大老師安排。
05
見習期滿
需繳交見習報告一份,季末試教評核分數達 80 分以上者,可成為儲備教師,並由本中心視情況安排授課。
05
申請方式
於本中心網站下載見習教師申請表並填寫完成,取得導師及系主任蓋章,經本中心審核同意後,方可安排見習。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詳情請參見「中原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見習教師培育要點」。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華語中心人員。
Q1. 見習教師時數可以抵實習時數嗎?
A1. 見習時數不會列入實習時數的認抵,中心僅可提供見習證明。
詳見培育要點第八條。
Q2. 什麼情況下,我會被終止見習?
A2. 如果見習期間發生以下情況,中心有權力停止您的見習:
(一)見習期間需請假但未事先告知中心及大老師、無故缺席或長時間請假。
(二)觀課時未經授權就逕行錄音、拍攝、錄影。
(三)將中心或教師之任何教材、行政及教學文件等任意分享或攜出。
(四)在未經中心教師同下,任意於私下輔導學生。
詳見培育要點第十二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