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訊僅供參考,依實際情況為主。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華語中心人員。
一、簽證與居留證
Q1. 我要如何申請研習中文簽證?
A1.
收到本中心核發的入學許可(Admission Letter)後,請向所在地的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研習中文」目的之停留簽證(Visitor Visa)。
一般應準備:
- 簽證申請表
- 6 個月內拍攝之 2 吋白底彩色照片 2 張
- 效期至少 6 個月以上的護照
- 本中心核發之入學許可
- 研習計畫書
- 財力證明
- 駐外館處依個案要求的其他文件
Q2. 持免簽、落地簽證或其他目的簽證來臺,可以在臺灣改成研習中文簽證嗎?
A2.
不可以。
以免簽、落地簽證入境,或持非「研習中文」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研習中文為由在臺申請延長停留或轉換簽證目的。建議有長期學習華語需求的學生,在來臺前先向駐外館處確認應申請的簽證種類。
Q3. 什麼時候可以辦理簽證延期?
A3.
持停留期限 60 日以上,且簽證未註記「不得延期(NO EXTENSION)」者,如有繼續停留之需要,可於 停留期限屆滿前 15 日內 向移民署申請延期,累計停留期間不得超過 180 日。
建議學生不要等到最後一天才辦理,並自行確認護照上之停留期限。
Q4. 延期簽證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4.
研習華語學生申請延期停留,一般需準備:
- 申請表
- 護照
- 本次入境所持簽證
- 華語中心註冊/在學證明
- 出席紀錄
- 移民署視個案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
依移民署規定,申請延期前 3 個月的 缺課時數達總上課時數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得以研習華語事由申請延期停留 。
在學證明、成績及出席紀錄可向華語中心申請。一般文件製作約需 2 個工作天,下午 3 點後申請則需 3 個工作天。
※請注意,依華語中心規定,學生缺席時數達20小時,將收到預警通知書;若缺席總時數達33小時,將以退學處理。
Q5. 延期簽證需要多少費用?
A5.
目前向移民署申請延期停留,每件規費為 新臺幣 300 元 。
※實際費用仍以移民署最新公告為準。
Q6. 研習中文簽證最多可以延期幾次?
A6.
依現行移民署規定,每次延期不得超過原簽證核准的停留期間, 在臺停留期間合計原則上不得超過 180 日 。因此實際可延期的次數會依原簽證核准的停留天數而有所不同。
Q7.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外僑居留證(ARC)?
A7.
持「研習中文」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居留:
- 已於同一所學校連續就讀滿 4 個月
- 已繼續註冊 3 個月以上
- 週一至週五,每週至少上課 15 小時
- 缺課(含請假)時數不得超過總上課時數四分之一
※依現行移民署規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上述條件者 可直接向移民署申請居留,不必先到外交部申請改換居留簽證 。
Q8. 申請 ARC 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8.
研習華語學生一般需準備:
- 護照
- 最近 2 年內符合規格的 2 吋照片
- 研習中文目的之簽證
- 在學及註冊證明
- 出席紀錄
- 在臺居留地址證明
- 最近3個月內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持停留簽證申請居留者,請至指定醫院辦理「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Health Certificate for Residence Application),並告知醫院此健檢是用於申請外僑居留證(ARC)。
※請注意,請勿辦理「短期研修健康檢查」,兩者為不同的健檢項目。到醫院時請直接說:「我要做申請 ARC 使用的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 - 移民署視個案要求的其他文件
申請須透過內政部移民署「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無戶籍國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辦理。(請詳見底部「相關連結 – 簽證延期及外僑居留證(ARC)申辦」)
Q9. 申請 ARC 要多少費用?
A9.
持停留簽證在臺申請居留者,目前費用為:
- 外僑居留證規費:每年效期新臺幣1,000元。
- 持停留簽證申請居留者:另加收新臺幣2,200元。
※實際費用仍以移民署最新公告為準。
Q10. ARC 可以延長多久?
A10.
研習華語者的 ARC 依在學證明效期核發,單次居留證有效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1 年;持續符合研習華語資格者可依規定辦理延期。
依目前規定,以研習華語事由在臺的 總停留及居留期間原則上不得超過 2 年。
二、生活與其他
Q1. 搬家後需要更改 ARC 地址嗎?
A1.
需要。
居留地址如有變更,應依規定向移民署辦理資料異動。
Q2. 學習華語期間可以工作嗎?
A2.
可以,但 須先取得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證,取得工作許可證以前不得工作。
依現行規定,學習語言課程的外國學生,須在臺學習語言課程滿 6 個月以上,並符合勞動部相關申請資格,始可申請工作許可。(請詳見底部「相關連結–工作許可證申辦」)
Q3. 什麼時候可以參加臺灣全民健康保險?
A3.
持有外僑居留證 的外籍人士,如沒有受僱身分,應於 在臺居留滿 6 個月 後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居留滿 6 個月」指連續居住達 6 個月;如曾出境一次且未超過 30 日,出境日數須扣除後再計算滿 6 個月的日期。
Q4. 符合健保資格後,要怎麼加入全民健保?
A4.
華語中心的研習生屬於 非學位生 ,學校及華語中心不會代辦健保加保。
如果您沒有工作,也沒有家人可以依附投保,符合健保資格後,請 自行至健保署各服務據點辦理加保(請詳見底部「相關連結 – 全民健康保險申辦」)。
如果您有工作,則 由雇主協助辦理 ;如果可以依附家人投保,則由家人的投保單位辦理。
※請注意,完成健保加保後,請主動告知華語中心,以利確認後續保險及相關費用。
Q5. 就讀華語中心期間有保險嗎?
A5.
持研習中文簽證之學生於本中心就讀期間,由中心依規定統一辦理學生意外保險。如發生符合保險理賠範圍的意外事故並就醫,請妥善保留:
- 醫療費用收據
- 診斷證明書
再洽華語中心辦理後續理賠申請。
意外保險主要保障意外事故造成的傷害;一般感冒、疾病或其他非意外事故造成的身體不適,不屬一般意外險理賠範圍。
Q6. 簽證、ARC、工作許可及健保是由華語中心辦理嗎?
A6.
不是。
華語中心主要提供 入學許可、在學證明、註冊證明、成績及出席紀錄等 就學相關文件。
簽證、居留、工作許可及全民健保,須由學生依規定向相關單位辦理。
※簽證、居留、工作許可及全民健保資格仍應以各主管機關最新規定及個案審查結果為準。
Q7. 關於獎學金?
A7.
請參考:
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Taiwan Scholarship and Huayu Enrichment Scholarship Program)
※請注意,有意願申請獎學金之學生,務必於 申請來臺簽證之前 先行詳閱相關規定。
Q8. 華語中心是否提供宿舍?
A8.
學校無提供宿舍給華語生。
有需求之學生可在收到入學通知書後,透過信件中提供的房仲聯絡資訊洽詢租屋相關事宜。
